集团公司党委安排部署2015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集团机关 张敬民 王来文 2015/11/03

    近日,集团公司党委下发《关于2015年度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及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对2015年度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及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进行了安排部署。民主测评、个别座谈部分2015年10月下旬开始,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形成后完成。

    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由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四部分构成,计分权重分别为0.15:0.55:0.15:0.15。经营业绩得分直接采用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三部分成绩通过多维度测评量化得分。

    企业领导人员和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由素质、能力、业绩、廉洁从业四部分构成,计分权重分别为0.15:0.15:0.55:0.15。素质、能力、民主评廉三部分成绩通过企业(机关)内部民主测评量化得分。业绩得分包括班子经营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贡献,分别占0.7、0.3 ;班子经营业绩直接采用企业年度经营业绩(部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个人贡献通过企业(机关)内部民主测评量化得分。

    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依据2015年度与各企业签订的《目标管理及和谐企业建设责任书》中的经济目标、安全与质量目标以及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竞聘经营目标确定。集团机关部门业绩考核结果,由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部门2014年度12个月业绩平均值确定。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采取发布考核预告、述职述廉、多维度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综合评价、审定反馈等方式进行。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及集团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测评采取多维度测评的办法。

    对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多维度测评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企业内部民主测评。召开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达到职代会职工代表总数的2/3以上)参加的测评工作会议,对本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集团机关部门评价。集团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三是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评价。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企业内部民主测评占50%、集团机关管理部门评价占20%、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评价占30%。

    对集团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多维度测评,按集团公司领导评价、集团机关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互评、下属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价三个层面进行。机关内部民主测评占50%、企业党政正职评价占20%、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评价占30%。

    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企业领导人员和集团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企业领导班子年内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不力的、主要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的、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出现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出现严重信访稳定事项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企业领导人员(集团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未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对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给企业(部门)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到集团公司或上级监管部门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不得评价为"优秀"等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未评价为"良好"以上等次的企业领导班子、企业领导人员(集团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价为"优秀"等次。年度综合考核未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企业领导班子(机关部门),其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价为"优秀"等次。

    对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作为年度表彰的重要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领导班子,指出不足,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并进行适当调整;对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一般"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领导人员,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或予以免职。对考核得分在本企业(集团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中位列末位,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两年进行警示谈话的,进行工作调整,或降职使用(领导班子成员在3人以下的,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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