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鲁泰:薛超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陕西鲁泰 王钧强 2018/04/28

       

       4月27日上午,山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济南举行。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东奇主持,陈辐宽、王清宪、于晓明、于杰等省领导出席。在本次表彰中,集团公司陕西鲁泰海则庙项目部经理薛超同志经集团公司推荐,济宁市总工会和山东省总工会严格审批,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

       薛超同志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士学位,工程师,现担任陕西鲁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则庙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自调入陕西鲁泰公司以来,他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奔跑在生产一线,严于律己、模范带头,专注于身教言传,虚心学习、努力钻研,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清白做人,明白做事,严格做好廉洁自律,先后多次被集团公司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他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劳动模范的精神情怀,用初心和真情奋力谱写集团公司煤矿托管事业新篇章。

       据悉,山东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为五年一次,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向各条战线上的劳动者颁发的最高荣誉,薛超同志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不仅是对其个人多年来工作业绩的褒奖,也是集团公司对西部托管企业的厚爱,更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集团公司五年来各项工作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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